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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记得你可不是什么孤儿吧。”路小璐其实挺不理解眼前这个人的。

眼前这个人呢,叫什么张秋,自己取的名字。

她很奇怪,父母经常来学校闹事,但是每次她都不在学校。

哦,我现在也不在学校。

逃课是她跟张秋的日常,虽然两个人不是很熟,但是路小璐知道,只有跟着张秋自己才能轻松跑出学校。

张秋其实不在乎带出来的人是谁,只要能陪她打会儿乒乓球就好了:“我当然不是孤儿了,怎么了”

“你家里人对你不好吗还是怎么了,怎么他们来找你,你都不理睬他们的”路小璐挺好奇的,见张秋不排斥,就继续问。

“不知道,按你们的意思他们对我挺好的,但是我不喜欢。”

“什么叫按我们的意思”路小璐不理解。

“我父母已经离婚了,但是他们为了照顾我,买了个大一点儿的房子,我们还是住在一起,但是他们彼此不说话。”

路小璐没说话,继续听着。

“每天早上我妈就会做好三个人的饭,然后我们坐在一起吃饭,他们跟我絮叨着不同的话题,然后我爸送我去上学。中午的时候我爸公司离我这里近,会过来给我送饭吃。等到了晚上回去,他再送我回去,我们坐在一起,他们跟我聊着一天的话题。”

“就这样的情况了也算离婚好多家庭没离婚也没有他们默契吧。”

“只是有我的场合如此罢了,没有我的家里,空气仿佛都冰冷凝固了一样。”张秋默默捡起乒乓球,抬头看了看天空。

阳光有些黯淡,慢慢西斜,夜空仿佛下一刻就要拥抱星辰。

“我们周末的时候偶尔会出去玩,外面很多地方我们都去过。就好像永远不会厌倦一样,绕着这个城市一圈又一圈。这个城市感觉好渺小,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从城西游荡到城东。城西有荒芜的废土,城东有飘香的花朵。时不时路上会有惊喜,搭建起商演或者浪漫的告白。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那么陌生,却又仿佛似曾相识。”

“坐在门口晒太阳的小老头,永远在拖地的大妈。我好像认识他们,可是我甚至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。”

“路小璐,就像我父母对我好一样,我对这里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,可是我一心想离开这里。”

“我也一心想离开我这个家庭。”

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,等你……”路小璐想说什么也没有说出口:“想去就去呗,谁也管不着你。你想去大城市还是想去国外你喜欢哪里就去哪里呗。”

“我哪里都不想去,因为我不知道我喜欢哪里。”

“我就没这种想法,我喜欢的东西可多了,我喜欢尚羽洁,喜欢大帅哥,喜欢追剧。我每天都没时间去看剧,我愁都愁死了。”路小璐撇撇嘴:“那你喜欢乒乓球咯,每次出来都跑出来打乒乓球。”

“当然喜欢了,难道你不喜欢吗”

“我怎么可能喜欢打乒乓球,不是看你喜欢才跟着你打的。不打乒乓球我也没别的事情能干,我一没钱,二没路子。”

“不喜欢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做呢”

路小璐语塞,可是自己喜欢的东西,自己得不到啊,这不废话吗。

她看着张秋的眼睛,那双眼睛无声向她传递着什么信息,那一瞬间她读懂了张秋想要告诉她,但是没办法说出口的东西。

其实我跟这个叫张秋的人交集真的很短。路小璐开始回忆。

考完高中之后就没有见到过她了,不知道她是按着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城市,还是真的不上了,去了不知名的地方去打工。

我没有心思寻思那么多的东西,关于别人的东西。

我只是记得我喜欢的东西真的有很多。

在初中的时候,我喜欢拉着张秋去逛街,进各种店里游玩一番,我记得小店里有讲故事的老头,路上有串糖葫芦的师傅。

尤其是阳光洒落在身体上,肌肤,睫毛,每一分每一寸的时候时候,我兴奋的抚摸着往来的微风,夹杂着熟悉又复杂的气息。

我喜欢借隔壁同学的随身听,听尚羽洁出的新歌,默默哼唱,记载歌词的本子一本又一本。有时候我分不清我自己是喜欢歌曲,还是唱歌的人你,还是喜欢字迹工整的自己。

我喜欢随手涂鸦,在本子的每一个空隙乱写乱画,画着星辰,画着眼睛,画着多情,方寸之间,星星点点。

我会想起一样的夜空,繁星爬满帷幕,闪烁着自信的光芒,我把两根手指放在眼前。

我捕获了星辰。

所以时间即便拉着漫长又久远,这些星星点点也没有从我记忆中消失,我仍然记得一个叫做张秋的人。

我最后一次见她,也是在高中的时候,她说自己去了外面的星球,去了更远的地方。

她看到了无法描述的世界,以至于她在那里完全回想不到这个世界的美好,就算是那清凉的风,湛蓝的天空都仿佛蒙了烟尘。

她说她还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,她还要去更远的地方。所以她又离开了这里,我们也再也没有见面。

真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,有了新的伙伴,就把我忘的一干二净。

也可能只有我还对这个人有些许印象吧。

我其实有些沾沾自得的,我记性太好了,如果是别人,也许早就忘记了这么一号人物了。

她那么不起眼,那么不愿意跟人交流。

好像人总是喜欢那些能拿来吹嘘的牛人,如果张秋是个学霸,又或者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,也许逢人见面都要吹嘘一下自己曾经见过她。

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

我想不明白,我只是知道我喜欢很多东西。

我仍踏着脚踏车狂奔在河的两岸,飞驰的狂风把我的长发吹的四散。

我还是在昏暗的房间里偷偷看着借来的漫画。

我浑浑噩噩,终日不知何所谓终点。

那首歌我已经唱了一万遍了,其中的细节点滴只有我知晓,没有人能比我更熟练的背诵其中的词句。

我哼唱着清晰的旋律,仿佛是我的战利品。

我步履蹒跚,仍要去到所谓的终点。

有一半的夜空消失了,代替他的是数不清的光怪陆离。

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那电影了,连书架的上的书也落了灰尘,我口口声声说过爱的东西,我再也没触碰过。我只知道时间汹涌奔腾,撞击在脆弱的胸膛,怦然炸裂,被狂风席卷。

我拼命的想要握住流逝的细碎,可我到底又是为了什么呢。

是想要证明我热爱这一切,可我真的热爱这一切吗。

我只是爱上一件事情之后,就抛弃了过去的东西罢了。

我总是想着如果忘记该多好啊,这样我就不用再跟自己过不去了。我为什么总是要为难自己呢明明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人责怪我。

我欺骗着自己做着附和别人的事情,我喜欢的东西也总是没有得到。我的时间都浪费在无意义的慌张里,我总是没有勇气。

如果我跟张秋一样,喜欢就去做,不喜欢就不去做,也许我会有更多的时间沉溺在我爱的事物里,即使我的喜爱是那么的病态。

或者说,从此附合别人,永远失去自我。

我又想起来了许多年前的夜晚,那天的在做什么我不记得了。我跟着张秋在街上什么也没做逛了一圈又一圈,我跟着她聊着关于以后未来。那天我不记得晚风有没有吹来,不记得灯光照射在她脸颊的样子。她站在光亮里,雄武的像个女武神。

我伸出手,想要抓住光亮。

我本可以走入光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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