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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晚上,程处默更是大开眼界。

几个伙头兵把面粉用水活匀,不断揉捏,然后用一根木棍挤压。

直到挤压成薄薄的一大片,再拿刀划成三指宽的条,扔进大锅煮。

煮熟后,捞出来,上面撒点野葱花,麻椒叶,然后拿热油一浇,滋啦啦过后,香味就钻进处默的鼻子里。

王鹏让人给他来一碗。

没想到程处默居然端着碗跑了!

没人和你抢!

没过多久,程咬金骑马过来,点名要吃刚才那样的面食。

齐刚把自己那碗面条交给程咬金,他等下一锅。

程咬金闻了闻,立刻开始往嘴里扒拉。

他也不嚼,几口就吞了一大碗面条。

然后把碗递给齐刚道:“不错,再给某家来一碗。”

一直吃了四碗,这才说勉强吃个半饱,今天就这样吧,留点肚子明天早上吃饼子,喝羊杂汤。

王鹏心里吐槽,就这还半饱。

齐刚的碗是卫队里最大的,一次能盛一斤。

程咬金一会功夫吃了四斤,还是半饱。

堂堂宿国公,跟个饭桶没有区别。

程咬金吃完走了,程处默这才去给自己弄面条吃。

刚才只吃了一碗,反而更饿了。

程处默的碗一次只能装八两,所以他吃了六碗面条,撑的直哼哼。

晚上扎营。

王鹏的卫队被程咬金安排在中军旁边,离得很近。

美其名曰,顺道保护王鹏安危。

王鹏感觉他是想离近点,好过来打秋风。

果然,第二天早上,他这边的炊烟刚升起来,程咬金就巡查过来。

吃了锅盔,喝了羊杂汤,心满意足的回去了。

他也是听处默说的,那饼叫锅盔,实在好吃。

再配上羊杂汤,简直是人间美味。

从那以后,程家父子逢餐必到。

程咬金吃完就走,程处默已经和王鹏卫队打成一片。

卫队一百五十人,分成七队,每队二十人。

剩下十人是伙头军,负责做饭。

程处默最喜欢和伙头军在一起,每次吃饭,必然是第二个。

第一是他爹,不敢抢。

王鹏每天早晚都会去给李蓉请安。

他很喜欢这么做。

前世的他,父母做生意,和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有限,他经常一个人在外面疯玩。

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听课,经常去网吧,被抓住好多次,就是不改。

十八岁去当兵,倒是学到不少东西。

后来结婚生子,进了体制内工作,日子过的平淡。

偏他爱折腾,辞了工作,在外面闯荡几年。

钱没挣到多少,经历倒是极为丰富,成了他的财富。

为了救一个落水小孩,他沉入湖底,魂穿到刚出生的婴儿身上。

这或许是老天爷给他的补偿,父母对他疼爱有加。

爷爷更是把他当成心肝宝贝。

隔辈亲才是真的亲!

前世,爷爷在他很小时候就去世了。

重活一次,爷爷你可千万保重身体,我最多在长安待一年就回来。

武德九年前一定要回太原。

武德九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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