宅鲸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久久小说网www.jjxsw.info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灵霄掌门一脸不愉快地跟在了何道之和太史两人身后。为了赶时间跟上这两人,他不得已穿上了那件素白的衣服——右衽的,右衽的,右衽的,因为很重要所以要强调三遍。灵霄掌门自从到了可以自由选择服饰的年龄之后,就没有再穿过这么不协调、纯洁朴素半个配饰也没有的衣服了。

这让灵霄掌门感觉到浑身上下犹如被针扎一样的难受,僵的不行,连走路都不会了。

可是,除了这件衣服,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。

灵霄掌门的芥子袋中当然储备了整整八十一套从未被穿过,可以随时拿来替换,同时也很符合灵霄掌门的审美和地位的衣服。但问题是,芥子袋上面也沾染了呕吐物,即便明知道里面有干净衣服,灵霄掌门也不愿意再碰那个袋子了。唯一没有被灵霄掌门抛弃的,除了这身皮囊,大概也就只有象征着灵霄至高无上的权利的戒指了。

……毕竟,灵霄掌门以往从来不带它。

这个戒指从灵霄派建门起就已经存在了,中间不知道易手过多少人,单单是历史上有记载的掌门,就有二十三位——灵霄掌门丝毫没有感受到灵霄派的源远流长,博大精深,他只有一个想法——也就是说,有二十三位摸过这玩意儿……这该有多脏啊。

总之,先撇开灵霄掌门对于干净的发散,何道之带着两人东窜西跑。他显然对于这一片都很熟悉,行动间没有任何犹豫,很快就带着两人到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山谷。谷边山体里嵌着一座巨大的火炉,体积庞大,足有十人高,上面镂空着各种金属的纹饰,其中橘红色的火焰腾升着,即使只是靠近,也能感受到惊人的热力逼来。

而在场的几位,没有一个是简单的,这点热量虽然有些难受,但也仅仅如此。

其中又以太史飞鸿修为最低,他额头上冒汗,忍不住用袖子擦了又擦。

灵霄掌门看着他难受,他平生最讨厌脏,而汗往往和脏是联系在一起的,尤其是一大老爷们,汗透了整件衣服,那种黏答答的感受……嘶……光是围观就让人感觉到头皮发麻。因此,为了给自己一个美好的环境,灵霄掌门挥了挥袖子,招来了一阵清风,驱散了酷热。

太史飞鸿走了两步,随即意识到了环境的变化,他先是打量了一下走在前面的何道之,然后回头看向灵霄掌门——从灵霄掌门的表情,他猜到了来龙去脉。

太史飞鸿礼貌而恭敬地说:“谢谢了。”

“不用谢。”灵霄掌门下意识地回答了之后,才意识到这句话和自己的画风不符。但太史飞鸿客客气气,和他交流,总有一种自己投入了一分,然后得到了十分的感激回馈之感。别的不说,起码这个心底就足够舒坦——

哪像某个不要脸的家伙,明明能自己动手解决,非要等他出手,享受了福利,结果还一声不吭。

没错,他说的就是何道之。

灵霄掌门正酝酿着词,准备好好地嘲讽一下何道之——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总看这家伙不顺眼,不过,话说回来,除了王雪禅之外,也没有谁会看他顺眼吧——偏偏就在这个时候,何道之停了一下,说道:“到了。”

灵霄掌门的长篇大论全部卡喉咙里了,憋屈到不行。

现在,几个人正站在一个铁匠铺前,说是铁匠铺,是灵霄掌门浅薄的词汇量,并没有办法找出一个确切的词来形容这里。这间楼房的装饰风雅古朴,从窗户看去,只有缓缓的铁水从一个渠沟里流淌而过,边上还放着各种大小样式不一的铁锤和模具。

除此之外,中央还摆着一个刚刚煎过药的小锅,袅袅的白烟还在升腾。

灵霄掌门只觉得自己脑袋里嘎达了一声,指尖冰凉。

——这是怎么回事,谁受伤了

灵霄掌门还在下意识地揣测受伤的人选,而太史飞鸿已经按捺不住,一脚踹开门,飞奔了进去:“阿潇——”

灵霄掌门很想在后面提醒太史飞鸿,陆尘潇是最不可能的了。

余琏怎么可能舍得让他受到一星半点的伤害——哪怕是他死,也不会。

何道之和灵霄掌门下意识地对望了一眼,两人慢了半拍,才走进了厢房。陆尘潇确实如何道之所说,在里面,他穿了一身休闲宽松的靛青色鹤氅,头发用同色的发带编织了一条辫子,只是在最末端简单地将发梢聚拢。无论哪一件布料上都纹着暗色的繁复花纹,这是一套很有灵霄风格的服饰,但陆尘潇在繁复和简单中取得了平衡,很好地中和了他原本有些阴鸷的气质,整个人显的闲静淑美。

很明显,这又是余琏的手笔。

如果不是新任魔主之后,他委实忙的脱不开身。灵霄掌门很怀疑,以余琏的无聊,他很可能会亲手给陆尘潇做衣服。

而房间内除了陆尘潇,还立着一个端着药的下人,床上还躺着一个,加之又冲进来了三个人,原本就不怎么宽大的房间内,立刻显得拥挤起来。陆尘潇回过头,先是皱起了眉,然后食指立在唇前,示意他们安静。

灵霄掌门以娘家人的矜持,对陆尘潇点了点头。

太史飞鸿洗了一下鼻子。

灵霄掌门下意识又觉得头皮发麻,他对这个大老爷们上一次痛哭流涕的情况还印象深刻,下意识地就看了过去。而太史飞鸿盯着床上的人,仅仅只是红了眼眶,艰难地蠕动出了两个字:“……峰主。”

峰主

修真界能被人尊称为峰主的人委实不多,大多小打小闹不成气候,除此之外,就是太衡剑派每一个可以收徒的修士,都会发一座灵山作为修行场所,因此也可以称为峰主。

灵霄掌门不确定地问道:“这位是……”

……一个男人,藏在陆尘潇的闺房内(并不)。提问,余琏到底是怎么才能如此心宽的

陆尘潇回答说:“他叫李洄鱼。”

李洄鱼,这谁

灵霄掌门只能肯定,他不是灵霄派的人。但很明显,这个人和陆尘潇,和太史飞鸿,都关系甚重。而局外人灵霄掌门夹在这里,好不尴尬。

太史飞鸿沙哑着嗓子:“谁做的”

陆尘潇竟然迟疑了一瞬,才回答了这个问题。他的答案公允至极,竟然没有夹杂太多个人倾向在里面:“前不久,余琏清查了整个魔道的时候发现的,肇事者早就跑了,但根据其他人的描述,在此之前,峰主藏身的地方,一直都是一个叫做潇水的魔修负责的。”

太史飞鸿的表情有些奇怪。

陆尘潇苦笑地肯定了他的疑问:“没错,就是李洄鱼峰主当年带着我们叩拜过的,他的堂兄的那个……李潇水。”

灵霄掌门大致听懂了来龙去脉。他幸灾乐祸地想,看来,为了叛徒而心塞的,不仅仅是灵霄啊。

太史飞鸿猛的往外冲,但被陆尘潇喝住了:“你要去做什么”

“我去杀了那个忘恩负义的混账。”

“你他妈的给我回来。”陆尘潇爆了粗口。

太史飞鸿先是被吓得缩了一下,随后又耿直而倔强地瞪着陆尘潇,显然,如果陆尘潇不给他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,他今天肯定要发作一场。

显然,陆尘潇也意识到了这一点,不由大感头疼,他斟酌着用词:“峰主并没有被虐待,他是……自闭心神。”

“那是什么”

这回,则是何道之主动跳出来做解释:“就是修道之人,主动封闭了他对外界的感知。通常,都是正道面对魔道的严刑拷打时容易出现的,但有时候,当事人接受不了现实的话,也很有可能发生。”

太史飞鸿眼神有些发直。

陆尘潇补充道:“而且,在我们发现他之前,有人给他用珍贵的药物吊命……当然,这不一定是李潇水,不过,我就只问你一件事,你觉得峰主看到你杀了他的情况发生吗”

太史飞鸿终于无言以对。

他看着陆尘潇良久,最终,干涩着嗓子说:“这个也不能做,那个也不能做……你知道吗阿潇,有时候,我真的觉得自己还不如……还不如做一个肆意妄为的人。”

灵霄掌门注意到,太史飞鸿在中间转了意思。显然,他即使在极端的情绪下,也依然克制着自己,生怕用力过猛伤害到对方。

太史飞鸿轻轻地叹了口气,说不清是失望还是难过。这口气就像是一块沉甸甸的石头,压在了所有人的心头。

“我知道,你总是对的。这样的选择对所有人都好……可……可……”他无法抑制地捂住了脸,声音哽咽,“可到底我还是……”

灵霄掌门的心颤了颤,撇开太史飞鸿吐了他一身这件事以外,他对这个青年的印象还算是不错。但这种不错,在听见那三个字之后,最终化作了难以言喻的心惊肉跳。

太史飞鸿说:

“……意难平。”

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+
狐假夫威

狐假夫威

顾我芊尘
文案身为一只狐狸,梨绾表示很忧桑,好不容易勾搭上上神,却前有天帝算计,后有仙子陷害。从婢女到上神,接连换了几个身份后,她终于怒了,她要证明就算是狐狸也是会反抗..
都市 连载 18万字
我的漫画在古代爆红了

我的漫画在古代爆红了

酒桶鱼鱼
顾秋白当了一辈子卷王,这辈子只想躺平。她在长安城找了个活计,但做梦也没想到,老板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。二五仔顾秋白协助官府把老板捉拿归案。好消息,顾秋白继承了老板的店铺,坏消息,店铺还有几十年的巨额房贷。顾秋白:谢谢官府,谢谢大人,我能有今天,做梦也不会忘记他们,做鬼也不会放过他们。怎么办?只好想办法赚钱还债咯。
都市 连载 36万字
卖了房子工作,穿书炮灰下乡了!

卖了房子工作,穿书炮灰下乡了!

饭团爱上了菜包
网红小主播无意中得到了一个空间,以为末世来临的她用毕生积蓄把空间填满了。可末世没来。她却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里。一个被全家人嫌弃的拖油瓶,要不就会被卖了换成堂哥的彩礼。要不就得顶替了堂哥下乡!文清怎么选都错,只能按照年代文里的情节选择下乡,成了女主的垫脚石!那是小说里的文清,小网红可不会等死,看这杯绿茶怎么混得风生水起!就是那位大佬,好好黑化你的!我们可不相干!
都市 连载 51万字
诡蛊

诡蛊

叶万青
命运的轮盘,真的是上天为人类套上的枷锁?还是冥冥之中引导着迷茫人前进的明灯?一件件离奇而诡异的故事,一个个惊心又动魄的神鬼传说。让人难以理解的命运,到底会...
都市 完结 82万字
首长坏坏爱:软嫩娇妻宠不够

首长坏坏爱:软嫩娇妻宠不够

未见众生
人心怎么可以偏颇成这样?叶蓁至死,都不明白!一朝死而重生,她有了新的选择。这一次,她决定:爱她的,她千万珍重,不爱的,她弃之如履。什么亲生父母,什么养父母,什么真凤凰,什么土野鸡,她要活的自我,活的精彩,活的骄傲幸福!可各路极品却总围在她身边打转,找存在,找优越怎么办?怎么办?叶蓁冷笑连连,捏了捏拳头,正准备有仇报仇时……“媳妇,有事老公服其劳,你歇着。”大院里最英俊帅气的潜力股未来首长笑嘻嘻的
都市 连载 56万字
冷面王爷别招我

冷面王爷别招我

香草酥
“王妃娘娘,您这是干什么呀?这是王爷最喜欢的一颗树了,您可千万别碰,万一惹怒了王爷,娘娘您可吃罪不起。”萧锦瑟转过身,只见两个一身绿色衣衫打扮的侍女,也不知是哪一个说的。白了二人一眼,踮起脚尖便将看中的那一片银杏叶子摘了下来,放在手指之间把玩。只见其中一个丫鬟立即就伸手指着萧锦瑟吼道:“奴婢都说了这是王爷最爱惜的树,王妃您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,难道就不怕奴婢告诉王爷吗?”萧锦瑟将银杏叶子放在鼻翼
都市 连载 24万字